我是出借人

我是借款人

出借人出借风险、禁止性行为、出借人义务

出借人风险提示:

1.借款人信用风险

出借人充分知悉当借款人短期或者长期丧失还款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收入情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人身出现意外、发生疾病、死亡、企业注销等情况),或者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发生变化时,出借人可能面临无法在约定时间获得当期还款的风险。

2.出借人自身风险

出借人因其出借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出借经历、风险承受能力等原因,未能准确了解借贷风险,出借决策产生偏差,致使自身遭受损失。

3.促成失败的风险

本次借款的促成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4.出借资金流动性风险

借贷关系存续期间,出借人出借的资金已经支付给借款人使用,借款人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进行还款,故出借人无正当理由及合法依据不得要求退回出借资金,出借资金在此期间存在无法及时流动的风险。

5.债权转让延迟的风险

出借人到期退出或者因紧急情况申请提前退出的,出借人债权需要通过平台进行债权转让,平台会积极协助出借人寻找债权受让人完成债权转让;但自接到出借人申请后,债权转让完成时间取决于借款债权在平台的实际成交时间,因此出借人债权转让的日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6.操作或技术风险

操作或技术风险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支付机构或资金存管机构在业务操作过程中, 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7.经营风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运营及管理,但无法保证永久符合相关法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无法继续经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 务或发生重大业务调整,或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则可能会对出借人产生不利影响。

8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风暴、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瘟疫、战争、暴乱、敌对行动、公共骚乱、公共敌人的行为、政府或公共机关禁止、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银行和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协议一方未能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的,任何一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若发生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政策调整、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或指令调整,平台有权单方变更协议内容或宣布服务期提前到期,以符合新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

出借人禁止性行为:

1.根据《反洗钱法》规定,禁止出借人通过平台进行洗钱、信用卡套现、虚假交易等行为。平台对有上述可疑行为的出借人发起的出借行为将终止服务并终止该账户的使用。

2.禁止出借人使用非法或非本人自有资金进行出借。

3.禁止出借人利用平台以出借资金方式逃废债务。

4.禁止出借人非法泄露借款人资料、信息。

出借人违约的责任和后果:

出借人应积极全面的履行所签署的协议(合同)及文件约定的义务,出借人若出现违约情形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给借款人、平台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借人其他提示:

1.本平台作为依法成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平台。

2.平台主要为借款人(即贷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不提供增信服务,不设立资金池,不进行非法集资,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出借人应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认真学习相关的知识,理性谨慎量力而行,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

4.出借人按照“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自担借贷损失。

5.出借人应当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

6.出借人应增强自我保护能力,远离非法集资活动,谨防上当受骗,积极主动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维权。

7.出借人要牢记投资有风险,树立风险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避免盲目跟风。

8.出借人应实名注册,须向平台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不得借用别人资料注册。

9.出借人出借资金应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10.出借人知晓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在平台上进行的出借决策均将由出借人本人亲自确认。

11.依法履行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借款人借款风险、禁止性行为、违约责任

借款人风险提示:

1.出借人资金合法性风险

出借人向本平台保证其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其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但本平台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机构不能对出借人的资金合法性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可能面临因第三人对出借资金归属、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而不能及时足额获得资金的风险。

2.促成失败的风险

本次借款的促成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借款合同的约定,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3.行业波动的风险

网络借贷行业因受经济因素、国家新出的政策法规等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波动,从而产生风险。

4.操作或技术风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支付机构或资金存管机构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例如交易错误、IT系统故障等风险。

5.借款人操作风险

由于借款人密码失密、操作不当、决策失误、被黑客攻击等原因可能会造成借款人损失的风险。

6.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出现、代理机构违约等超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身直接控制能力范围之外的风险,也可能导致借款人的利益受损,从而带来风险。

借款人禁止性行为:

1.禁止借款人将所借资金用于走私、涉黑、贩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2.禁止借款人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诈借款。

3.禁止借款人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

4.禁止借款人在恒易融平台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的信息。

5.禁止借款人当发现平台提供的服务中含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所列内容时,仍进行交易。

6.借款人应实名注册,禁止借用别人资料注册。

7.借款人应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禁止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

8.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借款人违约责任及后果:

借款人应及时全面的履行在恒易融平台签署的所有合同(协议)、文件项下的义务,借款人一旦出现违约情形,将承担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1.出借人合理判断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违约时,可以自行或委托平台立即暂缓、取消发放全部或部分借款。

2.一经发现,借款人存在以下任何一项严重违约行为的:(1)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2)擅自挪用借款资金用于约定以外用途;(3)逾期还款超过十五日等,出借人或经授权的平台有权提前解除借款协议,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借款人应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偿还所有到期本金并结清利息、违约金、罚息。对于违反(1)(2)项的,借款人还应向出借人支付借款本金数额30%的违约金。

3.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将产生罚息及催收服务费。

4. 因追究借款人违约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服务费、律师费、诉讼保全费、诉讼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5.平台将借款人逾期、失联详情向借款人预留联系人进行披露。

6.借款人失联的情况下,平台将委托第三方通过媒体网络或其他公开渠道发布讯息联系借款人。

7.对借款人提供给平台的及平台自行收集的借款人信息和资料编辑入平台黑名单,并将该黑名单对第三方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百行征信等)进行数据共享、披露及对外公示。

8.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还款义务逾期超过三个月的,平台将依约提起仲裁程序,裁决一经生效立即申请执行,借款人仍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借款人还应承担其他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

借款人其他提示:

1.本平台作为依法成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平台。

2.本平台主要为借款人(即贷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不提供增信服务,不设立资金池,不进行非法集资,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借款人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融资信息。

4.借款人应提供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未偿还借款信息。

5.借款人在申请借贷时以及借贷债务完全清偿之前,应按约定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

6.借款人应确保自身具有与借款金额相匹配的还款能力并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7.借款人应知晓网络借贷业务正被纳入征信系统,违约行为将影响借款人的信用记录。

8.借款人应依法履行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温馨提示:出借有风险,选择需谨慎;平均年化利率仅供出借人参考,不代表未来实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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